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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的挖掘与温泉的利用

在古代,温泉就被众人所喜爱并得到广泛的利用,现在,在各个方面也被广泛有效的利用。因温泉被不特定的多数人所饮用或用来洗浴,按照「温泉法」的规定,需要到最近的保健所申请并需得到县知事的许可。在温泉设施内,为了能够正确的利用温泉,在明显处揭载温泉的各种成分,禁忌症状及适宜症状等利用时的注意事项已成为必须履行的义务。请阅览「温泉分析书」后再利用。

挖掘温泉

温泉是重要的极为有限的资源。不能因为它是从地下涌出的就可以无限度的挖掘。如超过了适宜的量就会出现枯竭现象。因此,在县内设置了大分县环境审议会温泉部,以确保自然保护及温泉的正确利用。挖掘温泉及设置动力装置时(水泵等)按「温泉法」的规定,需要到最近的保健所申请,经温泉部会的审议,并得到县知事的许可。

重新挖掘时的距离规定

一般温泉 喷气・沸腾泉
特别保护地区 不可挖掘 不可挖掘
保护地区 100m以内不可挖掘 150m以内不可挖掘
其它地区 60m以内不可挖掘 150m以内不可挖掘

代替挖掘

原则上,为了维持温泉的采取及利用,仅限于离现在孔1m以内的地点,或由于公共事业方面的不得已的理由被认定的地点可以进行代替挖掘。

埋设管的口径

公共浴场的温泉 50㎜
自家用温泉 40㎜
喷气•沸腾温泉 80㎜

お問い合わせ

温泉課 

〒874-8511 別府市上野口町1番15号 (市庁舎4F)

電話:0977-21-1129

Eメール:hsp-te@city.beppu.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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